立式爐使用注意事項
1.立式爐在一次使用或者經(jīng)過長期停用再使用的時候一定要在室溫200℃的環(huán)境下烘爐四小時,200℃至600℃四小時。
2.使用時爐溫不能超過額定溫度,避免燒壞電熱元件,不能往爐內(nèi)灌注各種液體和易溶解的金屬。
3.立式爐的使用場所的相對濕度要低于85%,無導電塵埃,無腐蝕性氣體,沒有危險性氣體。
4.如果需要加熱附有油脂之類的金屬材料時,會有大量揮發(fā)性氣體,影響或腐蝕電熱元件,影響電爐的使用壽命,所以在加熱的時候要及時預(yù)防并做好密封容器或適當開孔加以排除。
5.加熱元件的氧化層決定了其使用壽命,氧化層如果被破壞的話會縮短加熱元件的使用壽命,而每次停機都會損害氧化層,所以開機后要盡量避免停機。
6.立式爐的控制器限于在環(huán)境溫度0-40℃范圍內(nèi)使用,在高溫的情況下,熱電偶不要突然拔出,防止炸裂。
7.加熱時,爐外套也會變熱,所以電爐的放置要遠離易燃物,而且爐外要容易散熱,謹防燙傷。
8.在使用的時候需要有工作人員時刻觀察,避免自控失靈而造成事故。
9.使用完畢之后要切斷電源,自然降溫,不要立即打開爐門,避免爐膛突然受冷而破裂,如果著急使用,可以先開一條小縫隙,使其降溫的速度加快,待溫度降至200℃以下時方可開爐門。
10.按照技術(shù)要求需定期檢查電爐,控制器的各接線處是否連接良好,指示儀的指針有沒有卡住滯留的現(xiàn)象,利用電位差計校對儀表因退磁、磁鋼、漲絲、彈片的疲勞、平衡破壞等引起的誤差增大情況。